法律,用來保障自由?用來限制自由?
憲法中對於自由的保障:人身自由、言論自由、集會結社自由等
戒嚴、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、大力水手事件(柏楊)
憲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
刑法所保護的重要利益(法益):
【個人】生命身體、自由、財產、人際關係
【社會】生命身體恐慌、信用恐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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